副总司理去职后“被降薪”?法院:不可稳重!
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东谈主民法院审结一谈去职就业者无言被降薪激发的相当就业争议纠纷案件。 二十多年前,陆某入职某种植公司,担任副总司理,两边商定每月工资15000元,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6500元、岗亭工资6300元、绩效工资2200元。2022年12月,陆某以公司拖欠往日度工资为由捣毁就业条约。后陆某条目种植公司支付欠发的工资及经济赔偿金,案件最终告状至法院。 种植公司审理中建议,2023年1月公司已作出决定,停发陆某往日度工资中的岗亭工资和绩效工资,只痛快支付基本工资6500元。公司称这属于企...